基本启动费申报指南

一、适用对象

  通过学校百人计划引进程序,已全职到岗签订人事合同或者已起薪。

 

二、使用期限

 

  我校实行年度预算制度,基本启动费支出原则上应和相关预算类别的申请额度一致,并在对应的预算年度使用完毕。

引进人才基本启动费的总额应该自下拨之日起24个月内使用完毕。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向人才发展办公室申请。如到期后尚未使用完毕则将由学校收回。

 

三、申请基本启动费申请及下拨

 

  1.引进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当年使用经费额度需求,由单位填写《波兰vs阿根廷波胆分析 引进人才启动费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经人事秘书签字、学院盖章后送到人才发展办公室人才服务科。

  2.人才服务科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学院/系,通知引进人才和学院的预算填报人在学校预算系统中填报当年申请经费额度的预算并审批。

  3.人才服务科在预算系统上审核预算支出在正常范围内后,将协调预算管理处、会计核算处为其建立项目及拨款。

  4.人才发展办公室将会计核算处反馈的项目信息通知学院及引进人才。